离职后个人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1-07-08   来源:律师实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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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我年初已经于原单位(交了社保的)离职,现在想自己继续交社保,请问到那个部门办理?

律师回复:

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缴纳社保有单位办理和自己灵活就业参保,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灵活就业:

1.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

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参保,需先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由档案托管部门按参保职工缴费年限核准程序,对原有的缴费年限进行核准。对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不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3)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人员除外)。

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申请表》,选定缴费险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

灵活就业人员凭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出具的《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自主选定的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手续,签订《代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书(协议)》,并开立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作为指定委托扣缴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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