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证管理体制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行政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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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国有很多的行政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公证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这种就是我国的公证管理体制。那么,我国的公证管理体制是什么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

公证法第5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行政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公证机构的设立,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2)按照统筹规范、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法对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外部管理体制等进行调整和规范,实现公证资源的优化配置;(3)对推选产生的公证机构负责人予以核准和备案;(4)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对公证员进行考核、任免;(5)对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证收费标准;(7)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司法部2006年2月21日发布了《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发布了《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5月10日发布了《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另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3月1日)、《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2002年2月20日)等规章。

2、公证协会的行业管理。

公证法第4条规定,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中国公证员协会于1990年3月在北京成立,2006年3月依据公证法规定更名为中国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由司法部主管,由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机构组成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是全国性公证行业组织;地方公证协会是地区性公证行业组织,接受中国公证协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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