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责自负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刑法论文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刑法论文】

核心内容:无乱是在执行刑法的内容,还是在关于刑法的运用中,我们需要把握的首先就是其原则的准确性,只要原则能够满足,才能完善进一步的刑法与及满足执法、守法的要求,小编为您整理下文,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到您。

一、罪责自负原则

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

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含义和要求。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被告人,在其故意或者过失危害社会的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实的侵害。如果缺少主观或者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犯罪就不能成立,不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lunwen/23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