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步骤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行政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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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大多数适用一般程序,但是对于《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那么,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的步骤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相关法条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具体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根据法条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四个步骤。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步骤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登录网页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希望您的疑问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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