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吗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劳动合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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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开放,一些青少年也越来越早熟,很多还没有成年的人就有了男女朋友,甚至在还没有满十八岁的时候就发生了关系。那么未满18岁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吗?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未满18岁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吗

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或男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她(他)是否自愿,均视为强奸未成年少女(少男)罪;而已满14周岁以上的不在此列。只要她精神正常,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强奸罪的介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强奸罪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与未满14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不论其是否自愿,均视为强奸未成年罪。如果有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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