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被盗的办税报告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其它合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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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主表)2份;

2、遗失证明的材料;

3、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4、《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于相关部门违章处罚后。

五、税务机关工作流程和承诺时限

(一)工作流程:

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办结。

(二)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六、审核要点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

3、纸质资料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4、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5、核实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是否已经过相关部门进行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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