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个人是否属于华侨身份,是否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加费用扣除

发布时间:2019-12-01   来源:服务合同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服务合同】

【问题】:如何判定个人是否属于华侨身份,是否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加费用扣除?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三条规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符合国侨发〔2009〕5号文件规定的华侨身份的人员,其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其华侨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适用附加扣除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hetong/23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