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和流程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19-06-20   来源:服务合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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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借款人单身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六)外国人应提供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七)收款方账户名及收款账号;

(八)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应提供金鹭英才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台湾特聘专家专家应提供专家(专才)聘用证明材料;台湾来厦创业青年应提供创业证明材料。

(九)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十)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受委托银行领取)原件;

(十一)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十二)采用担保方式的,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签约、担保。

1、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五)放款。

1、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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