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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11:23:45
我有继承爷爷奶奶房屋的权利吗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11:07:05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10:50:25
关于房屋继承权
【案例】我外公去世后(未立遗嘱),他独立享有产权的房子,是否100%归我外婆继承,他的5个子女,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现我外婆将外公所留房产全交我舅舅(外婆最小的儿子)所有,并且,我舅舅用这钱买了一套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10:33:45
房屋继承手续
李老师的母亲几年前去世,在荔湾区周门街留下一套房屋给李老师三姐弟。李老师三姐弟均拥有房产产权,经协商后打算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出售房子,房屋的产权人就必须办理转名。复杂繁琐的房产继承手续令李老师一筹莫展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10:17:05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一)有关继承的几个概念及其法律特征1 继承是继承人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关于继承开始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10:00:25
(案情分析)代书遗嘱的效力(继承)
(案情分析)代书遗嘱的效力(继承)[案情]原告 花某(女) 系被继承人前夫之女被告 许某(男) 系被继承人之养子被告 徐某(男) 系被继承人之夫原告花某诉称,原告系被继承人奚某前夫的亲生女儿,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9:43:45
六种情况下如何办理房屋继承类公证
情况一:私有房屋的原房主(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了的——继承人需提交原房主的死亡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原房主单位出具的原房主的档案资料,鞍山市所有权房屋交易估价表、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9:10:25
他的继母有房屋继承权吗
【案例】我的一个朋友,他的父母合资买了一套房子,之后他的母亲去世,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老婆,可是他们生活了2年后,他父亲也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请问律师,他的继母有房屋继承权吗?【分析】关于房屋继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8:53:45
代书遗嘱的范文
遗 嘱立遗嘱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谭红琳律师代书遗嘱如下: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8:37:05
浅析代书遗嘱的效力和常见问题
[摘要]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订立遗嘱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人们渴望通过一种自由的方式来支配自己的财产,所以形形色色的遗嘱也不断涌现。我国《继承法》已对遗嘱的种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除了公证遗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8:20:25
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8:03:45
代书遗嘱范文二
二王××遗嘱立遗嘱人王××,男,××岁,××省××县人,住本市××街××巷×号。我无子女,无近亲,近期来肝硬化的病情又转重,我的生活全靠邻居刘××照料。长期以来我与刘××谊甚笃,对于他的悉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7:47:05
代书遗嘱格式以及写作要点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即使不是自己亲自写遗嘱,别人代书遗嘱时也是有格式要求的。究竟代书遗嘱格式是怎样的?请阅读本文了解。一、遗嘱的写作要点:1 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7:30:25
律师代书遗嘱(格式)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一、立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7:13:45
代书遗嘱的效力及认定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6:57:05
由受益人自己书写代书遗嘱失去效力
张华与张丽是兄妹关系,父亲老张去世后,张华称父亲生前留有遗嘱,表示要将他所有的房产留给自己,要求继承父亲名下的房产。张华提交了一份遗嘱,内容大意为老张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张华。该遗嘱由张华代书,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6:40:25
由配偶作为代书人的代书遗嘱的效力认定
【案例要旨】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6:23:45
代书遗嘱无签名一般无法律效力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6:07:05
关于代书遗嘱效力的理解
1985年施行的《继承法》规定了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我认为对该条应该严格适用,形式上有欠缺的都应归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5:50:25
关于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继承丧失
2014-10-20 05:33:45
什么叫代书遗嘱?及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遗嘱人自己不能书写或者不愿亲笔书写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笔作书面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5:17:05
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继承丧失
2014-10-20 05:00:25
该代书遗嘱效力能否补正
廖某系某单位退休老干部,生育有3个女儿和1个儿子,儿子早在1992年就离开了人世,廖某决定和三女儿一起生活。1993年,三女儿将廖某接到了自己家中,三女儿的丈夫陈某和岳父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表示自己愿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遗嘱
2014-10-20 04:43:45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权的依法剥夺,不以继承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属于继承权丧失范围。法律常识-婚姻家庭-继承法-继承丧失
2014-10-20 04: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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