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呢

发布时间:2020-11-21   来源:社会经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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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生活在农村享受生活,而且农村的房价也低的,就想在农村里面买房,或居住或用作其他,但同时也有不少人疑惑,那么在生活中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屋宅基地大部分都是农村集体土地所建成的,它的具体用处就是给农村人民居住而使用的房子或者修建住宅而使用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程序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一定要慎重考虑,通过法律的途经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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