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影响了哪些企业

发布时间:2019-11-23   来源:合同方面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合同方面】

增值税转型改革已进入倒计时。最近,求实税务师事务所对增值税转型改革相关政策变化进行了梳理,建议企业关注以下七方面变化,用足用活税收政策。

1.东北三省、中部六省、内蒙古和汶川试点地区的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而且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企业应准确核算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和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并按规定结转下期抵扣。

2.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仍然不允许抵扣。企业在新购置货车等运输工具和结转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材料时,要关注政策变化,正确核算小汽车和运输工具、生产耗用材料和建筑领用材料的进项税额,特别是大型锅炉、大型容器等特种设备,其附属部分也属于设备的一部分,要注意不同核算形式对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

3.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政策相应被取消。转型前夕,企业应注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时做好退免税结算工作,并在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防止逾期认证和申报抵扣造成损失。

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为17%以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的规定,将随增值税转型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划分工业类和商业类,但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否调整;矿产品经营企业应加快销售步伐,争取零库存过新年;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纳税人2009年第一个月的应纳税款申报缴纳期限截至2月15日。

5.对于转型前夕已经或正在进行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应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一致。如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购进固定资产,企业应关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是否超过08年12月31日。同时关注可能出台的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予以调整的新政策规定。

6.关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能否继续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最好在增值税转型之前出售已经使用过、耗能过大不宜继续使用、已闲置暂停使用属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固定资产,以回笼流动资金,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支出。

7.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不得抵扣税款,自用消费品的具体范围将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企业应随时关注最新出台的配套政策。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baike/231692/